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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警政署9/1起大執法 路口3情況未禮讓行人將開罰

2020/08/21 17:01

交通部與警政署將於9月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未禮讓行人將會開罰。(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路口是人車交會最密集的地方,易發生各類碰撞事故,交通部特別與警政署合作,將於9月1日起進行為期1個月針對全國汽機車路口不停讓行人、行人未依規定走人行人穿越道等進行大執法,期望減少事故並建立停讓文化。

根據警政署統計,104年至今年6月份,各警察機關對車不讓人、行人違反路權的違規行為舉發件數,104年總計87萬9698件,去年增至138萬1063件,今年1月至6月已達77萬9110件。警政署交通組長王鳳輝表示,雖然執法強度逐年增強,不過民眾守法觀念仍有待加強。

交通事故死傷方面,近2年有攀升情況,交通部道安會執秘謝銘鴻表示,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去年2865人,較前年增加85人、增幅3.1%。行人死亡人數,106年共381人,去年攀升至458人;交叉路口行人死傷方面,106年179人,去年攀升至209人。

謝銘鴻表示,行人是交通上最需要保障的對象,不論汽車、機車駕駛,只要下車就都是行人,因此,除對於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會修法加重罰鍰外,也希望透過大執法教育方式,告知駕車路口應禮讓行人。

9月起為期一個月的大執法工作,重點項目包含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穿越道路等;汽機車不停讓行人依法可處1200元至3600元、闖紅燈可處1800元至5400元、紅燈右轉處600元至1800元、行人未依規定走行穿線可處300元罰鍰。

王鳳輝表示,對於未禮讓行人的認定方面,目前警方執法有3項原則都會開罰,第1,路口無人指揮時,行經行人穿越道與行人行進方向距離在3公尺內(一個車道寬),就會算是未禮讓行人;第2,有人指揮要求車輛禮讓時,駕駛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就會直接認定違規;第3,由於未禮讓行人會盡量透過攔停方式,告知駕駛違規並開罰,若不聽攔停指揮衝過去,也會透過錄影逕行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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