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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國外購回防蚊產品 最重可罰30萬

2020/01/30 11:37

從外國帶回的防蚊產品,僅能供自家或贈送他人使用,如果上網拍賣屬違法。(環保局提供)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不少民眾趁春節連假出國遊玩、並購買藥妝回台,從外國帶回的防蚊產品,僅能供自家或贈送他人使用,如果上網拍賣屬違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台北市環保局指出,從國外攜回之防蟲或防蚊產品多含有環境用藥成分,其防蚊功效沒有經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核取得許可字號,且外包裝文字常無法辨視有效成分及濃度,錯誤的使用方式可能會危害環境生態及人體健康。民眾攜帶回國的防蚊產品只能供自家或贈送他人使用,如將該類防蚊產品上網拍賣已屬違法行為,經環保局查獲者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處6至30萬元罰鍰。

環保局呼籲民眾審慎選用環境用藥商品,以國內取得主管機關環保署許可之商品為優先選購對象,依照包裝標示之文字及使用方法妥善使用,可確保用藥安全,減少不當用藥污染環境風險。環保局提醒,不可利用航空、海運等進口郵包方式輸入國外環境用藥,因該類商品未經環保署許可,屬偽造環境用藥,如藉由航空、海運郵包報關進口,屬違法輸入偽造環境用藥,可處30至15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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