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再升級!台韓簽消費者保護MOU
2019/08/29 13:17
消保處劉處長與韓國消費者院簽署MOU。(消保處提供)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韓國消費者院(Korea Consumer Agency)今日簽署「台韓消費者保護瞭解備忘錄」(簡稱MOU),強化雙方交流合作。未來台灣消費者在韓國發生消費爭議案件,將可透過消保處轉請韓國相關權責單位協調處理。
消保處表示,韓國消費者院為該國專責消費者保護業務之機構,屬於特殊公益法人,職掌為主動研究消費者政策、為韓國政府提供建議,並建立消費資訊平台,傳遞訊息供消費者參考。韓國消費者院具有調解之職權,調解程序是由該院所屬的消費糾紛調解委員會召開,經該委員會所作成調解決定,效力與法院判決效力相同,具有準司法機關的性質。
消保處指出,這是消保國際合作非常重要的里程碑,未來台韓消保單位間將有全面的合作,包括人員相互培訓、產品安全資訊通報、研究成果分享及定期會議等。而攸關民眾消費權益的跨境爭議處理,雙方均視為首要工作重點,並指派專人負責轉達申訴案件與處理結果。
消保處強調,未來不論是消費者到韓國旅遊時在實體店面交易或上網交易,只要符合B to C消費關係,都可提出申訴。現階段消保處為與韓國消費者院唯一的聯繫窗口,民眾若有相關申訴案件,請以書面郵寄、傳真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該處轉介處理,但不受理電話申訴。
消保處提醒國人,消費爭議屬私權紛爭,許多國家的政府機關原則上不介入個別爭議之協調處理,跨境爭議仍需遵循相關國家規定處理。目前與我國簽有合作協議之國家或消費者保護團體有限,民眾萬一發生跨境消費糾紛,建議先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參考「國人涉及跨境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及管道」,了解詳細的因應之道與救濟管道,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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