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外籍旅客若帶疫區肉入境 將追討罰鍰10年

2018/12/18 18:54

今(18)日起,如有人攜帶非洲豬瘟疫區來的肉品入境,罰鍰基準從20萬元起跳。(記者朱沛雄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非洲豬瘟疫情不斷升高,國內不斷發生國人和中國旅客攜帶豬肉製品來台,為防範疫情入侵,農委會宣布從今(18)日起,如民眾攜帶非洲豬瘟疫區的肉品入境,裁罰金額將從20萬元起跳;至於違規的中國旅客及其他外籍人士,則請陸委會、外館追討罰鍰10年,萬一拒繳,是否拒入境待研議。

據《中央社》報導,農委會副主任黃金城表示,針對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的台灣人、外配(以中國、越南配偶最大宗),以及在台工作外籍人士,政府都能追討得到罰鍰;若是短期來台的外籍旅客,在違規後又未繳罰鍰,則會透過外館、陸委會追討10年。黃金城也提到,如果外籍旅客堅持拒繳,下次來台是否拒入境,相關法規仍要再做進一步研議。

報導指出,繳交罰鍰包括「現場刷卡」或「申請分期付款」2種方式,由防檢局接收再繳給國庫;至於在台工作外籍人士如拒繳,可以直接扣薪水。

分期付款方面,一個月一期,罰鍰1萬元以上、未達5萬元,最多可分5期;罰鍰5萬元以上、未達10萬元,最多可分10期;罰鍰10萬元以上、未達30萬元,最多可分20期;罰鍰30萬元以上,最多可分30期;若遭裁罰,會有一個月訴願期,期限到了之後就會催繳。

據了解,今(18)日有何姓中國籍配偶攜帶15片豬肉乾,以及另一名陳姓中國籍配偶攜帶火腿腸入境,2人皆遭海關查獲,各被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20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