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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手術同意書 醫師務必先簽名

2017/12/18 12:35

手術示意圖。(記者黃佳琳翻攝)

〔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台北市衛生局指出,衛生福利部11月修正上路的新版手術同意書,要求醫師須標註其專科別,且要先由醫師簽署後,再讓病患簽名,但仍接獲民眾反應,有醫療院所提供同意書讓病人先簽名,而非醫師先簽名的情形。

11月衛福部公告修正「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其中患者的「關係人」,改版加註「不分性別」;對於不識字者,也敘明得以蓋指印,搭配兩名見證人的方式簽署;另外,更要求醫師須標註其專科別,充分說明醫療處置行為,並於「醫師之聲明」勾選說明項目及簽名後,再交付病患簽名。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何叔安說,近來仍有民眾反應,有醫療院所提供同意書讓病人先簽名,而非先由醫師簽名。按衛福部規定,舊版手術同意書可以用到明年4月30日,因此目前處於新舊轉換的過渡期。

衛生局提醒,未來病人拿到手術同意書,可先檢視手術負責醫師是否已簽名,並詳細閱讀內容,審慎評估後再簽署;若有疑義,亦可主動洽詢醫師說明,以利後續醫療行為。醫療過程並非單靠醫事人員努力,病人與家屬積極參與及意見整合,有助於醫事人員提供更周全服務,若有相關疑義可致電衛生局02-27287106或市民熱線1999轉7106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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