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開心仍宣告不治 醫師沒救活挨告
黃婦術後仍因病情嚴重辭世,家屬質疑醫師疏誤評估手術風險,指控執刀的蔡姓醫師涉業務過失致死。(情境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黃姓老婦因罹患急性冠心症住院,心臟內科及外科醫師會診後,認為應進行心臟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並告知家屬手術有8%至10%的死亡風險;未料,黃婦術後仍因病情嚴重辭世,家屬質疑醫師疏誤評估手術風險,指控執刀的蔡姓醫師涉業務過失致死;台北地檢署認為此案經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定醫師並無違反醫療常規,所以不起訴。
檢方調查,前年7月至9月間,黃婦因罹患心臟疾病多次住院,心臟內科醫師替她進行心導管檢查,發現她有3條血管狹窄阻塞,合併心肌功能受損,經會診心臟外科醫師評估整體情況後,即向家屬分析進行心臟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的風險,以及其他可選擇的醫療方式。
檢方查出,家屬經醫師說明手術的風險及適應症後,決定簽立手術同意書,由蔡姓醫師執刀,進行黃婦的心臟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但黃婦因血管壁鈣化脆弱,使得術中縫合困難,並發生心外膜破裂等不能完全避免的併發症。
為釐清執刀醫師究竟有無涉及醫療過失,檢方將此案送請醫審會進行專業鑑定,經調閱黃婦的病歷紀錄、手術實施及術後處理等相關資料,並比對法醫的鑑定報告,都難以證明執刀醫師有何疏失之處,所以認定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