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防蚊「敵避」產品 食藥署放寬百貨、超商都能賣
衛福部食藥署宣布,將部分含有「敵避」(DEET)成分的防蚊產品,從「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改列為「乙類成藥」。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林惠琴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夏天蚊蟲增加,衛福部食藥署宣布,將含有「敵避」(DEET)成分且含量在15%以下的防蚊產品,從「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改列為「乙類成藥」,不只可在藥局買得到,百貨、雜貨店、餐飲服務業,甚至是超商都可買得到。
以往民眾總是認為「天然ㄟ尚好」,購買噴用肌膚防蚊液多避開含藥成分的商品,標榜天然、草本更受歡迎,但此類防蚊效果並未確認,像是防蚊精油可能有效,但揮發速度快,保護力恐一下子就消失,反而含「敵避」成分的防蚊液因為列屬藥品管理,其效用時間較長、安全與品質均經審查核可上市。
食藥署副組長祁若鳳表示,目前含有「敵避」成分的防蚊產品,用途為「驅逐蚊、蜱(壁蝨)、蚤」,濃度在12%至50%,此次將15%以下的防蚊產品,從「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改列為「乙類成藥」,主要原因是參考國際作法,且經該署「指示藥品及成藥諮議委員會」在安全性與可近性整體評估下,加上防疫需求,進而做出決議,現已完成5張藥品許可證的轉類程序。
祁若鳳指出,自即日起,業者已可進行鋪貨,民眾何時可在非藥局通路買到,則視實際鋪貨情形而定。
食藥署提醒,使用防蚊產品前,需詳閱說明書,包括使用方式應為距離皮膚或衣物10至15公分,緩慢噴灑,且用於臉部時,先噴於手掌再塗於臉部,並避開眼、口周圍,若有傷口、過敏或曬傷的皮膚則不要使用,而用於孩童時,應由成人噴於手掌再塗抹孩童,但未滿6個月的嬰兒不要使用。
此外,食藥署強調,夏天與防曬產品一起使用時,應先使用防曬產品,間隔5至10分鐘,再使用防蚊液,以免皮膚過敏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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