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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病患有福了!3月起開放接受器官移植

2016/02/04 14:24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愛滋病患有機會接受器官移植了!經衛福部多次邀集愛滋、移植及其他相關專科學協會召開研商會議後,各界對於有條件放寬愛滋病患等待接受器官移植漸有共識,更於昨日決議,自3月起,凡是病情控制良好,且有器官移植需求的愛滋病患,可登錄為器官等待移植者。另疾管署也著手修法擬讓愛滋病患有條件捐贈器官分享大愛。

衛福部醫事司表示,根據過往規定,基於器官來源有限,愛滋病帶原者或患有其他不能控制的感染病人,不得等待接受器官移植手術,但現今醫療進步,許多愛滋病患在積極追蹤治療下,病情控制良好,可視為是慢性病,因此美國、英國、西班牙等歐美先進國家開放有需求的愛滋病患接受器官移植,提高存活率,我國也決議跟進。

我國修正愛滋病患得登錄為器官等待移植者的符合要件包含CD4數值大於 200 cells/μl 至少6個月、遵循醫囑並穩定接受雞尾酒療法,且最近6個月內測量不到病毒量、排除有未受控制或潛在致命伺機性感染或腫瘤、日後仍有抗逆轉錄病毒治療選擇等,雖然目前尚無器官移植需求的愛滋病患人數統計,但若根據現有列管愛滋病患約3萬人,以及等待器官移植約8500人推估,預計符合條件的愛滋病患約10人。

此外,醫事司也強調,現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保障條例」第11條規定「施行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移植如經檢驗HIV病毒呈陽性反應者不得使用」,禁止愛滋患者捐贈器官,為維護愛滋病患捐贈器官權益,並符合器官捐贈移植公平正義原則,未來將朝向美國「希望法案」的精神,允許愛滋病患捐贈器官分享大愛,疾管署正研議修正上述條例,最快年底完成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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