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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控飲料店時薪僅60元 店家:什麼工作拿什麼薪水

2015/07/13 23:23

屏東某飲料店爆發勞資糾紛,勞檢員表示,工作超時和非法雇用童工的部分,最重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下的罰緩,或是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圖擷取自東森新聞)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屏東某間知名連鎖飲料店遭15歲離職少女指控未達法定標準薪資,時薪試用期僅給55元,試用期結束後也僅60元,遲到1分鐘還要扣10元,且到職未滿1個月離職也要被扣錢。另外,少女因未滿16歲仍屬童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但少女稱自己每天工時達12小時,已明顯違法。針對種種指控,店家出面解釋,強調要做什麼工作,就會得到什麼樣的薪水。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少女今年剛好國中畢業,想趁閒暇時間賺點錢,因此到家裡附近飲料店打工,不料卻被店家壓榨。受害少女說,她工作8天後離職,工時約有68小時,但只拿到1千多元,且店家至今還沒給她薪水,原本也不想要鬧上媒體,只想和平處理,但店家卻完全不想理她。

店家在事件爆發後,承諾會補給少女薪水,不過店長在受訪時說,這邊是鄉下地方,沒什麼客人生意不太好,覺得要做什麼工作,就會得到怎麼樣的薪水。

屏東縣勞動處接獲檢舉上門稽查,勞檢員表示,工作超時和非法雇用童工的部分,最重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下,或是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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