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小吃攤、外燴員工明年納入勞基法 業者:只好漲價

沒有店面的餐飲業者,包括小吃、夜市攤販及外燴辦桌員工等,明年起將納入勞基法受保障。圖為台南花園夜市。(資料照,記者洪瑞琴攝)

沒有店面的餐飲業者,包括小吃、夜市攤販及外燴辦桌員工等,明年起將納入勞基法受保障。圖為台南花園夜市。(資料照,記者洪瑞琴攝)

2015/07/11 10:5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勞動部預告,未分類其他餐飲業工作者,也就是沒有店面的餐飲業者,包括小吃、夜市攤販及外燴辦桌員工等,明年起將納入勞基法受保障,除了基本工資2萬08元,工時、加班費、6%勞退提撥金等皆受到保障,全台有上萬名從業人員受惠。消息一出,業者紛紛表示,為了反映成本,只能漲價因應市。

《聯合報》報導,許多小吃攤、夜市攤販雇用的員工,都是「勞基法孤兒」,不但勞動環境不佳,且未受勞基法保障。明年起,未分類其他餐飲業之工作者,包括無店面的夜市、菜市場小吃攤、冷飲攤及外燴辦桌員工,將適用勞基法規範。

對此,業者都說,未來成本提高,辦桌、小吃都可能跟著漲價。報導引述台南總鋪師汪義勇(阿勇師)的說法,他舉例,辦桌時,工作人員從早上8點一直忙到晚上10點,未來若納入勞基法,必須多請人,人事成本一提高,可能只好調漲桌費因應。

報導指出,勞動部官員說,家事服務業、其他社會服務業如助選員、職業運動員教練等,都尚未納入勞基法保障,勞動部將逐項檢討。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