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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清境不適宜作為都市發展用地

2015/06/25 17:32

南投縣政府提出「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將民宿開發納入計畫範圍,但營建署表示該地區不適宜作為都市發展用地,將請南投縣政府審慎研議。(記者佟振國攝)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南投縣政府考量清境農場為臺灣三大高山農場之一,也是開發最為密集地區,加上近年來廬山災害、霧社水庫淤積,自然危機逐漸逼近,認為該土地管制是必要及急迫,因此提出「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將民宿開發納入計畫範圍,希望能管制人為不當開發。

營建署表示,南投縣政府於2013年3月11日函送「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向內政部提出新訂都市計畫的申請;內政部於檢視相關內容後,分別於2013年及2014年間提該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會議討論,南投縣政府依據會議結論修正申請書後,於2015年6月1日再函送該部徵詢意見,內政部配合於2015年6月25日提該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359次審查會議討論。

營建署補充,南投縣政府申請的「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屬「管制型」計畫,並非傳統以住商為主的都市計畫,但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359次審查會議與會委員及機關代表均認為南投縣政府所提計畫內容,其未來都市計畫的使用強度(風景區建蔽率20%、容積率平均40%)及發展總量(以既有民宿總樓地板面積15萬公頃作為發展總量)仍高於現況非都市土地相關法令規定(於各種用地內申請建造自用農舍者,其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495平方公尺),且大部分位於經濟部依地質法公告之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基於國土保育及環境安全,該地區不適宜作為都市發展用地。

營建署表示,本案目前屬可行性規劃徵詢意見階段,並非准駁與否審議程序,該部區域計畫主管機關就「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所提供的意見,將函請南投縣政府審慎研議,並送請都市計畫主管機關納入後續核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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