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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提案修法 擴充國安會職權

2016/04/17 06:00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修正草案」是由立委段宜康領銜提案,民進黨立委共有三十九人連署。(資料照)

〔記者羅添斌、陳慧萍/台北報導〕新政府國安團隊首長已經到位,而為大幅強化、擴充國安會職權,民進黨也已發動修法,將讓國安會成為有能力處理國家安全危急事態的正式機關,擺脫過去的諮詢機關定位。

將可編列機密預算

依據修法內容,國安會部分預算將可以機密預算方式編列,並以國安局模式,將機密預算寄列在政府相關機關;國家若遇重大國安事件時,國安會還可調度行政院預備金來應急處理,事後再向立法院報告。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修正草案」是由立委段宜康領銜提案,民進黨立委共有三十九人連署,這項修正草案日前已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民進黨:並非黨版

至於這是否為黨版的修法方向?民進黨新聞部主任黃重諺表示,目前是立委個別提案,並非黨版,因此尚未在黨中央討論。

段宜康昨晚指出,國安會經過二十餘年的實際運作,仍有許多立法不足之處,因此使得國安會的運作有正當性不足,以及權責難以相符的制度性缺陷。

但他表示,這個案子並未急著要過,新政府上台後會再與相關單位討論,最主要是要建立權責相符的國安會,讓事權更加清楚,並非要擴大總統的權限,也更能接受國會監督;對國安會部分預算可採機密編列,寄在相關政府機關內,他說,國安會現行做法難道就沒有嗎?

段宜康認為,國家安全事務日趨複雜性與多元性,依照目前國安會的制度設計,難以因應。國安會現行的組織設計與會議運作實務,不僅無法清楚界定國安會的角色為政策協調的幕僚組織外,另因立法的缺陷使得國家安全事務的實際運作遊走於法律規範,進而造成國安會名實不副,權責模糊,使得我國國家安全事務的決策,難獲國會及民眾的認同。

秘書長向國會報告

現行國安會被定位在諮詢機關,提案認為,顯是誤解憲法增修條文意旨,因此主張刪除「諮詢」兩字,修正為「國家安全會議,為總統決定、整合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與處理國家安全危急事態之機關」。

在接受國會監督上,提案指出,國安會及其所屬國安局應受立法院監督,由國安會秘書長率國安局長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必要時得召開機密會議。

提案並建議仿美國國安會的運作模式,規定國安會「應於每任總統就職後六個月內,就國際與區域安全環境評估、主要威脅來源評估與因應之國家安全戰略構想等事項,向立法院公開提出國家安全戰略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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