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扣押21億 消基會法扶會加速民事求償
2015/10/17 06:00
塵爆案民事求償2管道
〔記者金仁晧、黃欣柏/台北報導〕八仙塵爆昨僅起訴呂忠吉一人,但他名下無任何資產,反觀未被起訴的八仙樂園等相關負責人,則已被聲請假扣押超過廿一億元財產,消基會將協助家屬提起團體訴訟求償,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團也將協助家屬聲請「再議」,打刑事附帶民事的官司。
八仙氣爆後,有九十二位死傷者的家屬委託新北市政府,對八仙樂園、瑞博國際、玩色創意及相關負責人執行假扣押,目前查扣資產,包括彩色派對所剩票款七十多萬元,玩色創意交給八仙樂園的保證金五十多萬元,八仙樂園土地跟園區設備約十億元,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個人房產及股票約十億元,八仙總經理陳慧穎個人房產約一億多元,總計超過廿一億元,呂忠吉部分則未扣得任何資產。
民事部分,消基會和法扶已分頭展開聯繫,對死傷者家屬提供法律諮詢。消基會表示,考量有些人未提刑事告訴,故不採取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將直接提起民事訴訟,進程相對較快,會請家屬簽訂請求權讓與書。
民事訴訟須繳「裁判費」,依消保法規定,由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裁判費總共只須繳六千六百元,這部分由消基會負擔。
法扶則組成五十人律師團,採取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進行,可免繳裁判費,目前已有三百四十九人立案,將協助以個人名義求償。
法扶基金會律師團昨得知檢方偵查結果後,發表聲明「深感不解」,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將儘速研議向高等法院檢察署聲請再議,也將協助被害人進行民事求償。
律師馬潤明認為,有時刑事和民事的證據會相互使用,八仙業者有可能主張假扣押原因已消滅,而聲請撤銷裁定,但除非能提出當初沒有的證據,證明八仙不具過失,否則很難影響法官心證;事實上,過去有許多無刑責,而民事卻判賠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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