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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宿舍案 議員:有發票不等於有報稅 侯辦:任美鈴無逃漏稅問題

2018/07/01 06:00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昨反擊文大宿舍案,指綠營刻意抹黑栽贓。台北市議員王威中回批,侯對於關鍵的土地租金逃漏稅問題,完全避而不談。(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蕭婷方、賴筱桐/綜合報導〕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近日深陷文大宿舍爭議,昨下午舉行記者會反擊,指綠營刻意抹黑栽贓。對此,台北市議員王威中回批,記者會根本避重就輕,對於關鍵的土地租金逃漏稅問題,完全避而不談;侯提出的「證據」僅是又昱公司發票,而非妻子任美鈴個人的繳稅證明,形同坐實任美鈴逃漏稅的鐵證,侯友宜為自己打開通往地獄的大門,希望國稅局盡快查明。

侯友宜於記者會表示,任美鈴過去是以土地價值換又昱公司股份,既然入股又昱公司、為合夥關係,就不再另算土地租金。

王威中則列舉財政部訴願決定書及最高法院判例指出,司法與稅務機關的見解是,租金雖由其中一位管理人收取,但據此收益的個人稅金應該要照繳;即不管又昱公司如何處理每年盈餘,股東都會遭稅捐機關依股份推定利得,並要繳交個人所得稅,「侯說法等於承認任美鈴沒繳這筆租金的所得稅」。

王威中指出,侯在記者會牆壁上貼滿又昱公司發票,只證明又昱公司的確有收到文化大學的租金,不能證明任美鈴個人有沒有逃稅,侯友宜該貼的是任美鈴歷年的稅單跟繳稅證明;王呼籲,侯友宜應說清楚這筆每年近千萬的利潤跑哪去、夫妻是否有繳所得稅。

對此,侯友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賴冠群表示,「大群館」的土地是又昱公司與任美鈴共同持有,又昱公司擁有五分之一,任美鈴擁有五分之四,雙方為共有人關係,可以簽訂分管契約,讓其中一方享有獨自收益的權利。

賴冠群說,任美鈴將收租權利交給又昱公司處理,租金收入成為公司的營收,盈餘再分配給股東,又昱和任美鈴之間並非王威中所稱的租賃關係,自然沒有租金和逃漏稅問題,呼籲民進黨不要搞不清楚狀況又胡亂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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