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經理人採責任制」勞部將研議
勞動部長許銘春。(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陳梅英、李雅雯/台北報導〕對於美國商會反映勞動政策缺乏彈性,希望薪資達一定水準的高階經理人採責任制,國發會表示,將邀集外國商會、工商團體及相關部會研商後,再向勞動部提案;勞動部長許銘春則表示會再研議,正視問題不迴避。
年薪當標準太籠統 需更細緻討論
勞動部官員表示,目前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仍有高階管理階層納入適用,但以「年薪」做為適用責任制標準仍太籠統,需要更細緻的討論;就算符合第八十四條之一公告的三類型工作者,仍須視其業別再作審議,美國商會應循現有管道提出申請、共同討論。
美國商會昨發布報告指出,台灣在勞動政策彈性、穩定能源供應、政策諮詢溝通仍有進步空間。對此,國發會做出三點回應,首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已於二月八日施行,勞基法也在兼顧「保障勞工權益」與「賦予企業經營彈性」的前提下適度修正。
其次,為確保國內供電穩定,政府將加速擴大再生能源,努力降低發電及燃料系統的風險,改善輸變電設施過度集中、韌性不足、設備老舊等問題,務求穩定供電。
至於政策諮詢及溝通問題,國發會每年均代表政府接受美、歐、日等在台外國商會白皮書,已建立良好政策溝通機制,並加速法規改革,致力建構一個法規國際調和的經商環境。
此外,勞動部長許銘春昨談到基本工資議題時表示,雖然最低工資法尚未立法,但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照常運作,基本工資該調高就調高,一定會做到勞工應有保障;至於最低工資法牽涉很廣,勞方、資方和學界意見分歧,因立法需要周延,還要充分討論。
勞基法新制三月起上路,勞動部接獲最多詢問是「加班時數換補休時數」,問題多是「雇主能否不答應補休」。勞動部強調,加班換補休的發動權在勞工,再由勞資雙方協商,若雇主不同意,將由雇主發給加班費;對於新制疑義,勞動部昨已在官網條列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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