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轉型 政院通過草案// 逾20私校 面臨退場
少子化風暴猛烈,大學倒閉潮來臨,行政院院會昨通過「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首度以專法明文規範私校列入專案輔導的標準、強制轉型退場的條件、學生轉學和教職員離退等配套處置 ,並編列五十億元退場基金協助。(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李欣芳/台北報導〕少子化風暴猛烈,未來十年估將減少十萬名大一新生,僅剩十五萬多名新生,大學倒閉潮來臨!行政院院會昨通過「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首度以專法明文規範私校列入專案輔導的標準、強制轉型退場的條件、學生轉學和教職員離退等配套處置,並編列五十億元退場基金協助。
全國一五七所大專校院,一○五學年缺額六萬三千多個,其中私校缺額占五萬三千多個,家長和學生都深怕踩到快退場的「地雷學校」。
明文規範強制退場條件 50億協助
為加速大專院校轉型、退場與整併,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在院會拍板通過專法,明文規範私立大學的學生未滿三千人、連續兩年新生註冊率未達六成,或發生財務惡化、積欠教師薪資三個月以上等,將列為專案輔導學校,輔導期未明定年限,依個案決定。教育部已設專案輔導辦公室開始運作。
依一○五學年新生註冊率低於六成標準,首批估至少廿校處於退場或轉型高風險的邊緣,教育部預計十二月下旬首度公布全國「各學校註冊率」,校數恐會再增加。學校如一直無法被輔導改善,教育部將明令進入轉型退場期,三年內完成轉型或退場,否則將被勒令強制解散清算。
學校列專案輔導 校產須強制信託
教部政次姚立德指出,為防止董事會變賣校產,草案要求,一旦列專案輔導,即須將校產強制信託,私校轉型退場期限三年,屆期未完成改辦即命令解散,退場後的剩餘財產,僅能歸屬退場基金或地方政府。
此外,教育部將分三年編足「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五十億元,用於補助學生轉學所需的交通或住宿費,以及融資給學校資遣教師所需費用等。
技職司長楊玉惠強調,因銀行不會借貸給準備退場的學校,基金先融資給私校協助處理教職員欠薪、退休或資遣所需費用,是提高私校退場的誘因之一。
另草案也將藉由大專退場,進一步推動公私比率的結構性調整,技專校院目前共八十七校,包括國立十七校、私立七十校,一般大學有國立卅三校、私立卅七校,公私立學校數約為三比七、學生數約為二比三,教育部正規劃分階段擬定公私校招生名額的最適當配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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