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案 蔡正元角色複雜
中影文化城(資料照)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被控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涉嫌侵占中影三億餘元,他昨被依侵占、背信等罪嫌移送北檢複訊。事實上,國民黨二○○六年出售中影股權時,蔡正元雖非買家,卻在中影交易中扮演多重且關鍵的角色,不僅引薦現任中影董事長郭台強、買家莊婉均購買中影股權,還曾代表買家莊婉均、羅玉珍(郭台強之妻)與中投洽談中影交易案,甚至與莊、羅兩人私下簽訂合作協議書,各取得中影文化城土地三分之一優先購買權。
引薦買家郭台強、莊婉均
二○○六年,羅玉珍、莊婉均共同與中投訂定買賣契約,以總價金卅一億餘元,分七次付款購買中影八十二.五六%的股權。
買方羅玉珍的背後金主郭台強,早在二○○五年十二月,即中投與榮麗公司洽談出售華夏所持「三中」股權之際,就透過蔡正元向中投表達購買中影股權的意願;由於榮麗最後無意購買中影股權,要求中投購回,中投確認郭台強購買意願後,答應先購回中影股權,再賣給郭台強,鑑價及交易期間,幾乎均由蔡代表郭與中投接洽。
另一買方莊婉均也是二○○五年底透過蔡正元介紹,得知中投急售其與華夏持有的中影股權。蔡向莊遊說購買中影股權時,還曾說明中投的條件,就是可用減資來付股票價款,之前要先增資再減資,而這項財務規劃正是蔡正元所提出;莊婉均在接受偵訊時曾透露,支付簽約金一億五千萬元,其中有三千萬元是由蔡正元出資。
蔡提用減資付股票價款
莊婉均、羅玉珍與中影簽訂買賣契約後,兩人又與蔡正元自行約定,簽約金一億五千萬元與第一期付款四億五千萬元、第二期付款六億元,均由莊婉均支付,並約定股票先登記在阿波羅投資公司(蔡為負責人)名下,同時設質回中投公司,待餘款付清屆時再解質。
不僅如此,蔡正元還與莊、羅兩人簽訂合作協議書,約定「三方各就中影文化城土地取得優先購買之三分之一」。
從提出財務規劃、代表買方與中投洽談、出資部分簽約金、再到另訂密約,蔡正元在中影股權交易案中角色之「多元」,顯示蔡正元並非只是交易案的中間人或見證人,恐怕也與中影文化城土地龐大商機有關。
-
黨產會:中影未鑑價 涉嫌賤賣
-
榮麗當年買三中 變成一中
-
企業迎戰全球ESG浪潮 信義房屋「大師說倫理線上講堂」開講
-
黨產會:中影接收日產 追徵歸公
-
新光三越金蛇卡利High回饋衝7%!會員獨享點數放大抽新車
-
《TAIPEI TIMES》Amendments greatest risk to Constitution: premier
-
《TAIPEI TIMES》TWSE profit hits record NT$13.53bn
-
《TAIPEI TIMES》MAC proposes court for national security-related cases
-
《TAIPEI TIMES》Exports grow 9.2 percent ahead of LNY
-
《TAIPEI TIMES》ETFs become new investment favorites
-
《TAIPEI TIMES》Lai says Taiwan to uphold peace through strength
-
《TAIPEI TIMES》NHI budget rises by 5.5% to NT$928 billion
-
《TAIPEI TIMES》Executive Yuan approves leakage reduction plan
焦點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