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荒 論文造假 將追回學術獎、獎金
台大論文造假案重創台灣高教聲譽,教育部新增「郭明良及楊泮池條款」,今後凡學術獎得主或國家講座主持人如違反學術倫理,撤銷獎項、追回獎金。圖為郭明良對論文風波造成衝擊向學術界道歉畫面。(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破天荒第一次!台大論文造假案重創台灣高教的聲譽,被解聘的台大教授郭明良曾獲教育部學術獎,被捲入造假案的台大校長楊泮池也曾獲國家講座主持人及學術獎,教育部因此特別新增「郭明良及楊泮池條款」,今後凡學術獎得主或國家講座主持人如違反學術倫理,除撤銷獎項,並將追回獎金。
教部補破網 增郭明良楊泮池條款
教育部學術獎或者國家講座都代表國內學術研究的殊榮,國家講座為期三年,每年獎助每位主持人一百萬元(包括個人獎金及教學研究經費各五十萬元);學術獎得獎人獲頒榮譽證書及獎金六十萬元。國家講座已頒發廿屆、一百五十多人得獎,學術獎頒發六十屆、近四百人獲獎。
但教育部以前只管頒獎,從未想過要「收回獎項」,直到台大案爆發後才發現法律規範不足,於是緊急「補破網」,近日修改相關規定。
楊泮池曾在二○○二年獲學術獎,二○○七年至二○一○年獲國家講座;郭明良曾在二○○八年獲學術獎。教育部學審會日前已開會決定,因郭明良送審獲獎的作品包括這次涉假論文,決定撤銷郭明良學術獎,追回獎金六十萬元及榮譽證書;至於楊泮池當時送審的論文不包括這次發生爭議的論文,保住了國家講座主持人和學術獎。
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坦言,就是因這次造假案才想到要修正國家講座和學術獎辦法,凡得主涉嫌違反學術倫理情形時,就要組成調查小組調查。調查小組作成專業判斷後,再將審查報告書提請學審會全體委員會議審議,應有過半數以上委員出席及經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算通過。
如違反學術倫理的行為發生在得獎之前,但足以影響遴選結果,應撤銷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若是在得獎之後才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者,應廢止其資格,並停止撥給國家講座主持人的個人獎金;已撥給但尚未執行者,應即停止執行並繳回。至於學術獎則應追回證書及獎金。
教育部原本發給國家講座主持人的經費包括「教學研究經費」,但為免影響他人權益,一旦撤銷資格後免予追回教學研究經費,僅追回個人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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