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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案懲處 決提早、分批公布

2016/09/07 06:00

兆豐銀紐約分行遭美國重罰案,決定分批、提早公布懲處名單。(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兆豐銀紐約分行遭美國重罰案,金管會原本要在九月底調查報告出爐後一併公布懲處名單,但現在決定分批、提早公布懲處名單;據了解,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將遭到「解職」處分,未來五年都無法在金融圈任職。

兆豐案越演越烈,外界質疑,金管會國內調查或海外金檢都太慢,讓兆豐有時間湮滅不利證據。對此,金管會主委丁克華強調,「我們是五月二十日才上任,絕不會去包庇任何人」,何況,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所有紀錄都會留下。

丁克華直言,兆豐案的行政調查,國內調查就可確定的事實證據,不用等到海外金檢結果出來,就會直接分批、提早公布懲處名單。他直指,蔡友才在管理上確有疏失,因為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去年二月金檢就查出洗錢防制不力的缺失,管理階層必須負較多的責任。

對於外界認為曾任兆豐金總經理的徐光曦也要負責,丁克華則說,就美方金檢時間來看,徐當時已經離開兆豐,不像蔡友才還在位子上,但徐在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仍任職兆豐,他有沒有責任,將進一步釐清。

據了解,金管會在九月底前就會對蔡友才祭出解職令,雖然他已退休,並在兆豐案爆發後陸續辭掉國泰金董事及鑒機資產管理公司董座,但依規定,金控負責人若被主管機關勒令解職,五年內都不得回到金融業;至於徐光曦,也有督導不周之責,可能也難逃懲處,但處分將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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