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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擴權法案生效 總統府委請律師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2024/06/28 13:04

國會職權法案生效後,總統府28日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暫時處分,由總統賴清德委任律師洪偉勝代表至憲法法庭收發室遞件。(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針對立院藍白主導三讀通過國會擴權法案,繼前天民進黨立院黨團、昨天行政院之後,總統府今天亦委任律師洪偉勝於上午11點多赴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並未受訪,僅供媒體拍照後即離去。

總統府等4個政府機關認定國會擴權法案多項相關條文違憲,都將聲請釋憲、暫時處分,至今天中午為止,總統府、行政院、民進黨都完成釋憲聲請,僅監察院尚未確定聲請釋憲時間,據了解,監察院將安排召開院會後,才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

總統賴清德本月24日依憲法簽署立法院三讀完成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並首次對此事發表看法表示,審議過程引起社會高度疑慮,修正條文有違反權立分立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的憲政爭議,因此透過聲請憲法法庭裁判及暫時處分解決。

目前,總統府等3個政府機關的釋憲聲請案中,民進黨和行政院的聲請案均已分案給2個大法官處理中,總統府今天上午的聲請案因已收案,下午也將分案給第3位承辦大法官,僅監察院尚未提出聲請;據指出,經考量總統府等4個政府機關均將針對國會擴權法案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屆時可能將4個釋憲聲請案合併審理,及一併考量是否裁定暫時處分。

法界認為,依據國會擴權法案的內容而言,憲法法庭「儘快」做出暫時處分裁定的可能性極高,使相關擴權法條暫時停止法律效力;依規定,若裁准暫時處分,期限最長為6個月。

國會職權法案生效後,總統府28日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暫時處分,由總統賴清德委任律師洪偉勝代表至憲法法庭收發室遞件。 (記者羅沛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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