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憂阿嬤奪房產 遭夏男誘騙辦理「假結婚」
夏朝源(前中)於辯論庭時,嗆法官可笑與不厚道,法官則於判決中回批他惡性高且觀念偏差,圖謀財產而犯罪情節重大。(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擁有5億元房地產身價的賴姓高中生,去年5月4日上午,與代書助理夏朝源同性結婚,僅1個多小時後墜樓死亡。台中地檢署認定夏男與賴生假結婚而起訴,台中地方法院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1年6月,此案於審理時,夏男曾嗆法官「好笑」,還質疑如果判他有罪,是不厚道的判決,法官則在判決中回批,夏男飾詞狡辯,態度不佳,毫無悔意,主觀惡性甚高,法治觀念極度偏差。
夏男於今年5月3日,台中地院刑事法庭的最終辯論庭中親自答辯,多次對審判長的提問反嗆「妳問這個就可笑了」、「難道同性結婚,要法官、檢察官同意,還是設置同性結婚審議委員會?」,他強調,檢方起訴是「文字獄」,如果法官判決有罪,那是迫於輿論壓力的「不厚道」判決,「是迫於輿論的判決,不是尊重2人自由意識而結婚的判決」。
台中地院的承審法官林依蓉則是在判決書中,反批夏男惡性甚重。判決書摘要指出,夏男誘騙年輕的賴生,導致賴生雖無與夏男結婚的真意,高中仍未畢業,尚屬涉世未深的賴生,輕信夏男片面說詞,想要保留阿公(實際上是父親)贈與的鉅額不動產,避免被阿嬤(阿公的配偶)奪走,遂同意與被告辦理假結婚。
法官強調,夏男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毫無悔意,犯罪動機、目的,又是圖個人一己私利,且係利用賴生年紀尚輕、涉世未深、亟欲解決家族爭產問題,信任夏男的人性弱點,以上述話術邀賴生結婚。
法官指出,夏男主觀惡性甚高,法治觀念極度偏差,假結婚牽涉賴生名下龐大的財產利益(指圖謀財產),犯罪手段明顯悖離一般人民的道德感情,並嚴重侵害與濫用民法所建立之婚姻登記制度(指同婚合法化),犯罪情節重大,所生損害甚鉅,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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