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前助理李忠庭 遭爆在永齡年收600萬 律師:若違政治獻金法 可處三年以下徒刑

高虹安昨赴立院總質詢,對週刊報導沒有回應。(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謝君臨、吳書緯、施曉光/台北報導〕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前助理李忠庭遭爆,擔任國會公費助理期間,也在永齡基金會任職、且年收高達六百萬元,被週刊認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政治獻金法」。律師黃帝穎昨受訪分析,公職人員依法不得在非選舉期間收受政治獻金,如果李在基金會月領五十萬元的薪水,檢調之後證明是用來資助高,即證明違反「政治獻金法」,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檢舉函曝光後,外界發現高辦和鴻海之間有密切互動,包含高虹安男友李忠庭於二○二○至二○二一年間,既擔任公費助理,同時也在永齡基金會任職,高虹安因而被質疑是否為鴻海的門神,推動有利鴻海的相關立法。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對此強調,高虹安應主動自清,說明清楚,避免瓜田李下,否則一人領雙薪,辦公室內卻沒有李忠庭辦公座位,確實會被外界質疑。
此外,高虹安被爆料,其助理需上繳現金做為「公積金」,但部分經費卻淪為高私人或黨務之用。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高虹安國會辦公室真的和其他立委不同,他看到助理辛苦工作其實都有點愧疚,加班費都發不夠,但高辦助理卻可以將幾乎全部加班費都捐給辦公室公用。
王強調,拿助理加班費做為個人私用,是否構成貪瀆、詐領或壓榨員工,是有法律界線的,其中包含吃很有名的燒肉店,高虹安先付了八千零六元,結果助理付九千元給高,高還回賺九百多元,這樣的情形違反社會常理,是否構成詐領助理費,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規定?這是重大司法案件,檢調單位應儘速釐清相關案情。
支領高辦款項? 林家興:當時自由身
另外,高虹安被控過去曾經要求國會助理上繳公積金,然後挪為己用,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林家興也被牽扯涉入,指曾支領相關款項。林家興昨回應,外傳資料是二○二○年的單據,當時他是自由身,擔任許多立委的顧問,接案處理文稿及議題。林家興強調,他沒有掛名高虹安辦公室助理,更沒有上繳所謂公積金,是看到新聞後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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