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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離婚少探視女兒 難認同男友做法

2016/11/09 06:00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Q:與A君剛交往時他才剛離婚,一歲的女兒歸前妻。如今我們在一起已兩年,他見女兒的次數不超過5次,他的前妻與他完全不來往不聯絡,我問他好幾次難道不想辦法經常探望女兒嗎?他居然變臉,而且不願談論此事。

我嘗試著傳簡訊給他前妻未獲回應。男友說他什麼也不能做,當然也不想上家事法庭去爭取探視權。倒是我比他更關心他與女兒的關係。我竟然和一個不喜歡自己骨肉的男士戀愛了兩年,我算是怎樣的女人?請問我可以如何在不觸怒他的情況下協助他呢?

A:聽起來前妻與A君離婚時已翻臉成仇,他急於逃脫婚姻,她則怨恨滿心,巴不得永不來往。他倆的恩怨只有他們自己知道,由於前妻的冷漠,A君對女兒的思念可能放在心底,成為他心中大痛,可能他心理還沒準備好,無法與妳談論此事;也可能他早就把心一橫,開始以單身身分過新生活,發展與妳的關係。

妳是好心女人,本著愛屋及烏的心理,關心A君與女兒的關係,但目前這是敏感議題,妳最好是暫停涉入。給他時間去處理內心創傷及現實中的離婚後關係,這關係到他女兒童年的人格成長與往後的幸福,不妨鼓勵他去找諮商心理師整理自己的過去,促進自我調解及自我成長。

在A君有高度自我覺察,已能面對自己的過去婚姻,並願意經常探視女兒之前,妳不可考慮與他結婚,更不能不小心未婚懷孕。因為妳目前還不知道他對小孩的態度(不論是第一次或第二次婚姻中)。在繼續交往的過程中,閒聊時不妨帶出婚姻、家庭、養兒育女的話題,了解他的觀念,妳才會知道此君是否適合與妳同走紅毯共組家庭。妳需要的是一個喜歡小孩、對家人親和的男人。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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