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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錄老公打鼾挨告 人妻無罪

偷錄老公打鼾挨告

偷錄老公打鼾挨告

2016/05/07 06:00

提醒就醫 新婚告吹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43歲吳姓婦人不滿王姓丈夫打鼾聲,影響她的睡眠品質,趁丈夫鼾聲雷動時私自錄影,事後把影片傳給他說「你自己看!你的鼾聲真的很大聲!」提醒他去醫院檢查;但王男得知吳婦把打鼾影片播給好友看,不滿她張揚,怒控妨害秘密、散布竊錄內容罪,但兩罪都不構成,而兩人婚姻也就此告吹。

桃園地院昨認為,吳婦是關懷丈夫健康才拍攝,目的是催促枕邊人儘速求醫,並非「無故」拍攝他人非公開活動,妨害秘密判決無罪;而散布影片部分,妻只播給一個友人看,檢方不起訴。

桃園地院調查,吳婦與王男102年8月結婚,丈夫的鼾聲影響吳婦睡眠品質,讓她很困擾,多次向丈夫反映。102年11月24日早上,她持手機錄影47秒,影片中丈夫仰躺床上、嘴巴微開,鼾聲雷動。

吳婦後來傳影片給王男看,並說「你自己看!你的鼾聲真的很大聲!」提醒他到醫院檢查,吳婦也播給王姓好友看,並抱怨說,丈夫的巨大鼾聲讓她睡不好。

王男不滿睡覺被偷拍還播給外人看,隱私遭侵犯,怒控妻子妨害秘密、散布竊錄內容罪,吳婦獲不起訴,他還聲請再議。

高等法院發回續查後逆轉,桃園地檢署檢視影片及證詞,認定吳婦有「無故」拍攝他人非公開活動之嫌,妨害秘密罪部分,予以起訴;但僅播給單一友人看,不構成「散布」竊錄內容,這部分維持不起訴。

全案移審桃園地院,吳婦出庭喊冤說,錄影前已多次和王男討論打鼾問題,當天王男打鼾又很大聲,才錄給他看,提醒他檢查身體,並非「無故」偷拍;王男也坦言,雙方交往、結婚後,妻多次反映他會打鼾,顧及她的感受,自己去查醫學資料,並將仰睡姿勢改成側睡。

判決書指出,吳婦錄影時,兩人剛度完蜜月,仍在新婚甜蜜期,吳婦已多次反映打鼾的老問題;交往時寫給王男的情書,也提及「我被你的鼾聲嚇到」,顯見吳婦是關懷丈夫健康才拍攝,是要催促他去求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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