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慘 鄭捷殺人判賠近億元

鄭捷犯下台北捷運4死22傷慘案,高等法院7日再判賠6139萬,加上前案判賠金額3091萬,總額近億。(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殺人魔鄭捷犯下台北捷運4死22傷慘案,死者解青雲母親高懿文等死傷家屬12人,對鄭捷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的求償案,總金額共6139萬元,鄭捷在高等法院庭訊時冷淡表示「我都沒意見、我同意」,合議庭認定鄭願認諾,昨全部判准。
高院判鄭捷需賠償6139萬元,連同新北地院去年判准潘碧珠等7名死傷者家屬求償的3091萬餘元,鄭捷目前須賠家屬9230萬元,賠償金額近億,也創下我國司法史上殺人案最高判賠金額紀錄。
據了解,鄭捷名下沒有任何財產與存款,被害家屬要向鄭捷拿到賠償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家屬李瑞昌激動表示,「不論是否拿得到賠償,求償是要鄭捷知道,要他為自己錯誤行為付出代價」;新北地檢署已以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名義,替鄭捷發放855萬元給被害人,並向鄭捷索討獲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