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探病搭上看護 醫院外口交

2015/08/13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雲林縣已婚女看護,對前去探病的曾男口交,台北地院判曾男須賠償女看護的丈夫15萬元。

女看護101年9月間,結識前去醫院探病的曾男,幾天後即在院外停車場為他口交。後來2人同車出遊,女看護問:「為何不停下車來提神?」曾男聞言立刻停車,讓女方再度為他「服務」,事後還用手機拍攝她胸部特寫留念。

女看護的先生得知提告,刑事部分檢方認定口交不構成刑法中的「相姦」行為,做出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北院判決曾男須賠償精神撫慰金15萬元,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