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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厘頭報案 警疲於奔命

2015/01/05 06:00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李嘉說,實務上常見因貓、狗在馬路而引發意外,基於維護道路交通公共安全,警方受理報案後有必要派員到場了解實際情況,並視狀況找出權責單位會同處理。

律師楊隆源持相同看法,他說,司法界有「預防性羈押」的機制,員警獲報後在不清楚狀況之下到現場,才能判斷是否驅離或捕捉,也是一種「預防性」的保護措施。

林李嘉認為,近來時聞民眾亂報案,濫用國家資源,警局勤指中心執勤員警肩負第一線的把關責任,宜避免受理太過無厘頭的報案,免得有限警力疲於奔命;對於再三「來亂」的,甚至可祭出社會秩序維護法。

基層員警應如何因應?林李嘉認為,可善用線上巡邏警網,這組警力本來就在線上機動行動,藉巡邏之便先去了解,才能在浪費警力或因噎廢食間取得平衡。

新竹縣警察局局長黃嘉祿說,若地點在郊區,只要無立即性危險、或違反動物保護法,則這類「貓咪心情不好在橋上」的無厘頭報案,即不必派員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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