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媚登峰女董 女助理判賠1100萬
2014/12/28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媚登峰」健康事業公司負責人莊雅清的女助理劉亞柔,替莊雅清處理個人財務4年半期間監守自盜,暗度陳倉搬走莊雅清私人帳戶1100萬元,刑事已被判2年6月徒刑確定,莊雅清附帶民事求償,台北地院昨判劉女應賠償110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30歲的劉女,97年起擔任媚登峰財務部出納課女專員,負責處理公司帳戶、聯繫公司資金調度並保管公司存摺,獲得莊雅清信任,將2個私人帳戶、提款卡、存摺、印章,都交給劉女處理保管,請她幫忙支付私人支出,卻長期遭盜領。
98年4月起,劉女多次利用調度莊雅清私人資金的機會,私自提領莊雅清的錢,侵吞入己,直到去年11月才東窗事發,莊雅清報警控告劉女業務侵占,高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確定;民事方面,北院認定劉女罪行明確且定讞,判應返還侵吞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