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衝突 警噴辣椒水化解
員警所使用的辣椒水防狼噴霧器。(記者姚岳宏攝)
〔記者姚岳宏、楊國文/台北報導〕香港警方用辣椒水噴灑抗議的「熱血公民」成員,台灣也出現警方噴辣椒水排解糾紛?
兩幫人馬昨在北市羅斯福路六段的好樂迪KTV門口互嗆,雙方人馬見警方到場後仍不罷休,作勢互毆,支援的文山二分局警備隊聶姓警員情急下,朝帶頭者臉上噴辣椒水,「嘶」的一聲,眾人眼睛流淚、頻頻咳嗽,原本激昂的兩方人馬隨即散去。
警察朝民眾噴辣椒水,引發議論,文山二警分局表示,當時情況緊急,已到必須開槍才能嚇阻程度,但聶員考慮流彈可能波及無辜,才拿出辣椒水噴灑,辣椒水非制式警械,聶員的作法「法律上沒有問題,但作法還要改進」,將檢討處分。
聶員事後向上級說明,出勤都會攜帶裝填辣椒水的防狼噴霧器,主要是為了防身。
不過,律師張立業認為,辣椒水非法定警械,用它來執法有違法之虞,此外,辣椒水雖不至於造成永久傷害或明顯受傷,但若造成眼睛紅腫或其他後遺症,仍有構成傷害之虞。警方則表示,目前尚未有人提出告訴。
當過檢察官的黃文明律師則認為,應以當時緊急狀況程度,來判斷有無執法過當,不至於有違法問題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