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執行長酒駕 爆拖酒測拒簽單
2013/04/09 06:00
〔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正,4日晚上酒後開車載妻兒,遭警方攔獲,他被移送台北地檢署時認罪,檢方昨對他緩起訴1年,要求他上6小時交通安全課程及繳4萬5000元,另被警方吊照2年;緩起訴書上述明他當時延宕酒測50分鐘,及拒簽酒測單,他在單子上寫「拒簽」、「我不能理解為何這個數字」。
檢方指出,林正拒絕酒測時,執勤警員告訴他再拒絕就要開拒測單,他才同意酒測,測得酒精濃度0.58,也未通過直線測試和同心圓測試,警方將他移送法辦。他應訊時表示只喝了2杯啤酒,車子是妻子開的,他只換手開一小段,並說有通過測試。不過檢方說,他沒有通過測試,不認罪只能簡判或起訴,他才認罪。
檢方說,他身為法律專才,移送地檢署後的態度,無法為社會樹立良好典範。不過,檢方考量他最後仍有悔意,同意緩起訴。記者昨無法聯繫上林,不知其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