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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同性告不成通姦 求償才有勝算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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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律師陳振瑋指出,依目前司法實務見解,刑法通姦罪僅限於異性間的性器接合,同性間的性行為不會成立通姦罪;不過,即使刑法通姦罪難以成立,仍有民事賠償問題。

陳振瑋說,刑法通姦罪是指「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也就是說,有配偶者於婚姻期間,與配偶以外的異性發生「性器接合」行為,或明知對方已婚仍有性行為,才會成立。

陳振瑋說,依現行實務對於「通姦」定義,仍維持異性間性器插入的見解,同性婚外情不會構成通姦罪,不僅如此,目前大多數的實務見解也認為,異性間的「口交、肛交」,也非通姦罪範圍,但也有少數判決認為算是通姦。

民事賠償認定較寬

雖同性婚外情不會成立通姦罪,但陳振瑋指出,夫妻結婚就有婚姻契約,雙方互相負有誠實義務,若因一方行為不誠實,違反婚姻契約義務,就有賠償責任。

陳振瑋說,同性性交除對象為同性,實際上仍會破壞婚姻生活美滿及配偶忠誠義務,與通姦行為無異,因此若配偶與同性發生婚外情、性交,另一方當然可主張人格權受損,請求加害人賠償相當金額的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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