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娘被腥夫逼墮胎 休夫奪回88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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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董娘的復仇!
墮胎5年 才知夫有私生子
何姓董娘無意間從老公陳男的手機LINE對話,發現他竟在外包養小三,且私生子已經5歲,以侵害配偶權向陳男與小三求償千萬元,但法院僅判2人賠償60萬元,兩人協議離婚後,董娘進一步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訴,陳男雖以何女不做家事、與男性過從甚密等理由加以反擊,新竹地院仍判決陳男應分給何女8816萬元的財產。
何女說,結婚後除相夫教子,並協助陳男創業,成立科技公司,2010年間懷孕時,陳男堅持要求她墮胎,卻在外與小三共築愛巢,帶小三買房時被她撞見,卻謊稱是帶姪女看房,事後她從陳男與小三的LINE看到孩子的照片,才知他們通姦生子,私生子已經5歲。
離婚求償千萬 僅獲賠60萬
何女認為陳男使她期待共同養育子女的希望落空,失去青春歲月與追求婚姻生活的勇氣,且在別人面前深感不堪,精神上受有莫大痛苦,向2人連帶求償1千萬元,新竹地院判2人應賠償60萬元。
何女還認為陳男破壞婚姻忠誠義務,雙方協議離婚,她並依法向新竹地院提起請求分配剩餘財產之訴,請求給付8816萬元。
陳男則反擊,指控何女也有責任,她對年邁的婆婆不聞不問,經常與好友吃喝玩樂,熱中醫美刷卡動輒數萬到數十萬元,衣服多到連置衣間都爆滿,家事也懶得做,且常不在家,又與男性友人過從甚密,常私下聯絡,傷害婚姻。
提剩餘財產分配 獲判准
法官最後判准何女的請求,陳男須如數給付8816萬元給何女。法官調查,何女婚後剩餘財產近6千萬元,陳男婚後剩餘財產為2億4千多萬元,差額為1億8千多萬元,將之除以2後,平均差額為9112萬元,然而何女僅請求8816萬元,因此如數判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