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車禍出院猝死 肇事者被起訴

小客車駕駛溫男路邊停車時,與機車騎士張男碰撞。(記者彭健禮翻攝)

小客車駕駛溫男路邊停車時,與機車騎士張男碰撞。(記者彭健禮翻攝)

2018/03/11 06:0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一名男子車禍右腳骨折,卻在38天後肺栓塞死亡,檢方認定與車禍有因果關係,肇禍者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26歲溫姓男子去年2月25日開車載女友,在苗栗縣頭份市民族路路邊停車時,與22歲機車騎士張姓男子碰撞;張男右腳骨折送醫,車禍38天後肺栓塞不治,張母控訴是車禍導致,溫男認為事隔月餘,與車禍無關。檢警解剖詳查,認定張男因車禍傷勢產生血管血栓,致肺栓塞而死亡,有相當因果。

解剖認定「由於死者下肢外傷骨折及因行動不良原因,會造成及容易導致下半身血管內血栓形成,並循環至肺動脈內導致」。另外,車禍發生當下,溫男女友頂替為小客車駕駛,接受警方筆錄偵訊,經張母過濾監視器畫面發現頂替;對於此部分,檢察官審酌溫男女友因一時失慮才犯案,犯後懊悔,裁定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溫男女友應支付張母12萬元損害賠償。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挺選手拚好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