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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鐵板!性騷慣犯襲胸3次花錢了事 這次2女店員堅持告到底

李姓男子襲胸2名電信公司女店員被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示意圖。(資料照)

李姓男子襲胸2名電信公司女店員被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示意圖。(資料照)

2024/08/02 10:58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有過3次襲胸紀錄的李姓男子,每次犯案後都花錢換取對方和解,讓自己躲過牢獄之災,去年2月,他3度向某電信公司的2名女店員下手,他又想花錢了事,但2女拒收錢堅持告到底,讓李男被法官依性騷擾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去年2月9日晚間9點多,李姓男子到電信公司門市購買手機殼,他趁女店員向他介紹使用方法時,刻意把手滑過女店員的胸部,女店員雖然感到不舒服,但善良的認為李女應該是「不小心」碰到,於是沒有多作聯想,只是回家後趕快洗澡,把不好的感覺洗掉。

一個禮拜後,李男又回到同一家電信公司門市,向正在門口發放傳單的女店員拿傳單,女店員把傳單遞給李男時,李男伸出手卻越過傳單,直接朝女店員的胸口摸了一把再縮手,女店員瞪著李男,但李男也不在意回瞪,女店員這次確定李男一定是故意想吃她豆腐,於是跟公司另名女同事提及此事,沒想到女同事也說自己不久也被李男襲胸。

2女當下調閱門市的監視器畫面,確認有拍到李男3次襲胸的畫面後,決定報警給李男教訓;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否認犯行,辯稱是不小心碰到2女的胸部,如果造成她們不舒服,願意賠錢和解;但法官查出,李男從2017年起有過3次襲胸紀錄,但被告後都用賠錢和解的方式,換取檢方不起訴處分,這次2名受害女店員堅持不拿錢、告到底,加上監視器確實有拍到李男犯案過程,因此依性騷擾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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