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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急籌5千修手機 被女親戚帶去賣淫

南投一名未成年少女遭人仲介賣淫,南投地檢署起訴仲介賣淫婦人與買春男子。(記者劉濱銓攝)

南投一名未成年少女遭人仲介賣淫,南投地檢署起訴仲介賣淫婦人與買春男子。(記者劉濱銓攝)

2018/02/10 06:00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南投15歲少女恩恩(化名),去年弄壞朋友手機,需賠償5000元修理費,恩恩家貧籌不出錢,剛好被一位女親戚得知,因該女經商不善、需錢周轉,又獲悉70歲林姓男子想買春,竟不顧倫常居中牽線,以1萬2000元仲介恩恩賣淫,再從中抽佣7000元,恩恩父親得知提告,南投地檢署昨起訴林男與女親戚。

起訴書指出,女親戚告訴恩恩:「要不要去汽車旅館讓人家玩,然後有錢賺」等語遊說賣淫,恩恩同意後,再偕同林男以1萬2000元代價,前往汽車旅館從事性交易,完事後女親戚從中抽取7000元牟利。

檢警調查,恩恩家境不好,為籌措賠償友人的手機修理費,為錢發愁時被缺錢的女親戚得知,女親戚因生意上有往來的林男想買春,遂遊說恩恩上摩鐵賣淫;恩恩父親事後發現女兒賣淫還清手機費,還是自家親戚從中牽線,氣得報警提告。

恩恩指控,林男不顧當時她說「不要」,仍執意性交易,惟經醫院驗傷,恩恩並無明顯外傷,難認定林男強制性交;女親戚否認仲介賣淫,推稱與林男、恩恩前往摩鐵討論借錢事情;林男坦承性交易,但辯稱不知恩恩未成年。

檢方事後在恩恩胸部、陰道採獲林男DNA,認定林男及女親戚確有不法,沒收女親戚媒介賣淫的不法所得7000元,並將兩人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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