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揪小王…驚爆捷運局主任詐加班費
台北市捷運局Y姓主任,被依觸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1年8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確定。(資料照)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檢警偵辦俞男與小美性愛影片案扯出案外案,俞男懷疑小美當時劈腿對象是台北市捷運局Y姓主任,俞自扮柯南追查時,意外發現Y男在2014年赴宜蘭進修時謊報出差,趁機詐領加班費2萬7000多元,向廉政署告發,致Y男遭判刑。
檢方偵查期間,Y男坦承犯行,返還溢報的2萬7000多元,台北捷運局將他記過降級,起訴後移審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請辭獲准。
合議庭認為,Y姓主任擔任公職表現良好,因一時貪念誤入歧途,犯後自白犯行,應減輕其刑,依觸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1年8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