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炳坤舊案》高院准再審 破例讓媒體拍攝
(本報製圖)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31年前被指搶銀樓並被判刑15年的男子蘇炳坤,雖獲前總統陳水扁特赦,將他「罪刑全免」,但蘇炳坤堅稱清白,仍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請求判他無罪;高等法院裁准再審,並認為此案具法治教育意義,也不必傳喚證人,庭期訂8月28日。
蘇要司法體系認錯還清白
75年間,新竹發生金瑞珍銀樓搶案,不久主嫌郭中雄落網,郭在警察逼供下,咬出蘇炳坤是共犯,但無論蘇炳坤如何辯解,銀樓老闆也說贓物不是他們的,蘇炳坤仍被判15年重罪定讞。
蘇炳坤不甘司法不公的判決,讓人生毀於一旦,4度聲請再審,檢察總長也提過4次非常上訴,卻無功而返;他向監察院陳情,監院報告指承辦檢警和法官確有違法失職之處。蘇在獲得陳水扁特赦,入監2年多後就出獄。
蘇炳坤現年67歲,他仍不時問自己「還我清白了嗎?」他不知道應該向誰求償,至少希望做錯事的司法體系負起責任,因此向法院聲請冤獄賠償,可是都被駁回,理由是總統特赦他而不是法院判決無罪,不符合「冤獄」賠償要件。
法官認本案具法治教育意義
蘇炳坤因此向高院聲請再審,盼望透過再審管道,能夠翻案改判無罪,找回他的「清白」。
高院日前裁准再審,庭期訂本月28日,並認為此案是指標性、具法治教育意義,原擬採法庭直播,但司法院、檢方均反對,昨決定例外准許開庭前,媒體可拍攝主法庭內畫面,並加開延伸法庭供旁聽,及全程錄影,再擇日於官網播放等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