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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控 律師組集團吞2億地

紅線範圍內的爭議土地上共有5戶,其中4戶位於同一側,圖中最左(陶瓷館)及最右(最高鐵皮批發廣場)為陳家人持有,另一戶位於街道對面。 (記者王定傳攝)

紅線範圍內的爭議土地上共有5戶,其中4戶位於同一側,圖中最左(陶瓷館)及最右(最高鐵皮批發廣場)為陳家人持有,另一戶位於街道對面。 (記者王定傳攝)

2017/08/07 05:30

律師及建商稱刑事不起訴 勘驗文件非偽造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老翁黃曦奕取得新北市鶯歌440坪土地繼承權後,以1億多元賣掉土地,不過,新北地院後來繼承權有疑異,判黃翁繼承權不存在,要建商及黃翁交回土地;土地上住戶陳家人及律師指控,律師許姓律師為首的集團覬覦土地,以「覓地、覓人頭、偽造繼承文件及相關證物、訴訟詐欺辦理繼承登記、出售土地、分贓」6大步驟,獲取暴利,款項幾乎都流向律師,幕後金主就是建商林淑娟;對此指控,律師及建商均否認。

許姓律師受訪時說,他僅暫時保管款項,待地上物解決後再分配,完全合法,絕無主導、預謀獲取利益或組集團吞地等,他們提出的過繼承嗣、神主牌經鑑定確為日治時期製作,且日治時期的戶口名簿調查謄本中,黃翁的「曦」就是日字旁,應是戰後登記錯誤,後來發現改回,本案刑事不起訴,法官卻不採用對黃翁有利的證據,只依推測判決,目前才一審,應由上訴審法院查明。

記者2度撥打林淑娟的公司電話無人接聽,她的委任律師謝碧鳳未回覆記者電話,林女在審理時主張,她因仲介買地,不知黃翁如何繼承,買賣價金如何分配更與她無關,過繼承嗣等經檢察官勘驗認定不是偽造,她並非犯罪首腦。

記者未聯繫上黃翁,他於審理時主張因未盡孝道,有意放棄權利,外加土地上有地上物,必然興訟,故將剩餘款項寄託給律師,等處理後再分配;且他名字中的曦字就是日字邊,丙子年屬華人專用,神主牌位確為日治時期製作。

針對本案陳家委任律師鄭文龍說,法官認真才能發現事實,做出公正判決,但尚未定讞,不便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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