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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教會認識女生」 男被教友指正提告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均無侮辱犯意,全案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均無侮辱犯意,全案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2017/06/20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男子阿忠(化名)參加教會團契分享心得,表示「為了認識更多女生才來教會」,被吳姓女教友當場指正,後來阿忠又認為劉姓教友指他買99元便當,疑暗諷他窮酸,怒告吳、劉2人公然侮辱;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均無侮辱犯意,全案不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12月底,年約20多歲的阿忠前往北市信義區參加某基督教會團契,與教友分享信仰心得,自承參加教會活動,是「為了認識更多女生」;在場信仰虔誠的吳姓女教友聞言,當場指正:「你這樣認識神的方式不對」,讓阿忠心生不滿。

今年3月某日中午,教會聚會結束後,劉姓男教友邀阿忠吃飯,阿忠表示要去買日式便當,劉男聽到順口回說:「喔!99元的便當喔。」阿忠認為劉男諷刺他窮酸,只吃得起99元便當,控告他與吳女公然侮辱,警詢時還強調:「希望教會以後都由女教友跟我聯繫,不要有男性。」

檢察官傳喚吳、劉出庭,2人對於挨告都感到一頭霧水,認為應是言者無心、聽者有意,若因此造成阿忠不快,願意向他道歉;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吳、劉所言並無公然侮辱犯意,依罪嫌不足將2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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