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山區違法蓋豪宅 法官判刑等縣府排時間拆除
2019/07/15 19:53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賴姓建商2017年非法在橫山鄉蓋豪華別墅,縣府科以罰鍰並移送法辦,新竹地院依違反《區域計畫法》判刑4月,緩刑3年。由於法院無預算拆除建物,宣告建物不予沒收。檢方對此表示不排除上訴。
判決書指出,賴姓建商2017年在橫山鄉興建上百坪豪華農舍,被縣府裁罰6萬元,並命回復農地或申請合法建照,但賴卻置之不理,新竹地檢署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起訴,並聲請沒收建物,以利拆除。
法官審酌,賴男身為建商,熟悉土地及建築法規,卻未經許可,違反土地使用規定,甚至不申請建照,逕自在農地蓋建物及舖設水泥地;且還靠賣土地賺錢,證明惡性重大;參酌其願捐公庫30萬元,因此依區域計畫法判刑4月,緩刑3年,期間接受5場法治教育。
至於檢方聲請沒收建物部分,法官認為行政機關有停水、斷電、封閉其他恢復原狀的執行手段,促使違法者拆除違章建物回復原狀,且在司法機關預算有限情況下,應以行政機關拆除較優先考量,若法院宣告沒收,司法機關無充足預算執行,有損司法判決公信力。加上縣府函報後續處理,已排日期拆除,因此裁定不予沒收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