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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障礙女子遭軟禁3度性侵 救她的竟是交通警察

北檢依3次強制性交罪起訴劉男。(記者謝君臨攝)

北檢依3次強制性交罪起訴劉男。(記者謝君臨攝)

2018/09/16 12:0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劉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子小如(化名),將她帶回住處強行性侵得逞,而後又利用小如有輕度心智障礙且非居住於台北,無法自行逃離返家,二度性侵小如,直到某日劉男帶小如外出,小如向路邊交通警察詢問自己是否被通報為失蹤人口,才讓劉男劣行曝光,台北地檢署依3次強制性交罪起訴劉男。

檢方調查,劉男結識小如後,去年藉故將她帶回新北市新店住處,而後不顧小如反抗,強行戴上保險套性侵小如得逞,而後又利用小如有輕度智能障礙及精神障礙,且非居住於台北地區,無法自行逃離返家,控制其行動。

去年某日,劉男帶著小如外出購買內衣褲等生活用品,接著帶她返回住處,當晚兩人吃完晚餐後,劉男又故技重施,不顧小如意願,將她強行壓在床上,脫去其衣、褲後霸王硬上弓;翌日凌晨12點半左右,兩人半夜醒來,劉男又以相同方式強行脫掉小如衣物,再度逞慾。

當天上午10時許,劉男帶同小如外出,準備前往中和區購買機車,此時小如看見路旁有一名交通警察,趁劉男不注意時,上前詢問自己是否已被通報為失蹤人口,警員察覺有異,仔細探詢,才讓小如終於擺脫劉男掌控。

全案經新北市婦幼警察隊函送新北地檢署,而後移轉給北檢偵辦,經檢察官調查後,認定劉男涉犯強制性交罪3次,將他起訴,並以3次犯行各別,建請法院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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