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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有成?女童告訴媽:爸爸跟阿姨交配

女童告訴媽媽,幼稚園老師曾教導動物交配,「爸爸跟阿姨在交配」、「爸爸壓在阿姨的身上動來動去」,聲音吵得她難以入眠。(情境照)

女童告訴媽媽,幼稚園老師曾教導動物交配,「爸爸跟阿姨在交配」、「爸爸壓在阿姨的身上動來動去」,聲音吵得她難以入眠。(情境照)

2018/09/08 21:5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性教育有成?台中市已婚林姓男子,去年4月帶就讀幼稚園的女兒外出,不料,女童返家後卻童言童語告訴媽媽,幼稚園老師曾教導動物交配,「爸爸跟阿姨在交配」、「爸爸壓在阿姨的身上動來動去」,聲音吵得她難以入眠,林男與楊姓女子不否認發生性關係,台中地方法院依妨害家庭罪,判處林男2月徒刑,楊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與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的元配提告說,目前以開計程車為業的林男,2012、2013年間,曾與楊女一起在市場擺攤,當時並無異狀,不料,2014年起,林男愈來愈少回家,每次回家洗澡後,就以開計程車為由而匆忙離家,去年(2017年)4月間,元配有事情,要丈夫林男幫忙照顧女兒,林男將就讀幼稚園的女兒,帶到外面玩3天。

不料,女兒返家後,卻童言童語告訴媽媽,她在睡覺時,「看到爸爸壓在阿姨身上,動來動去,吵得我無法睡覺」,女兒還說,幼稚園老師曾教導他們認識動物交配,所以她知道「爸爸跟阿姨在交配」,元配逼問丈夫林男,林男坦承婚外情,楊女不否認通姦,但她希望元配「讓步成全」,元配怒提告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與楊女不否認通姦,但楊女辯稱,元配同意、縱容或宥恕她與林男有染,且林男還欠她錢,元配反駁說,她多年前同意丈夫林男與楊女一起在市場擺攤,她只同意林男「陪(楊女)工作」,不是「陪睡覺」,台中地院不採信楊女辯詞,欠錢也與通姦無關,判處林男與楊女各2月、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各6萬與9萬元,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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