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懷孕?男與小女友嚐「禁果」只敢這樣....
男與小女友嚐「禁果」被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19歲邱姓男子與小3歲多的女友交往,兩人從2016年8月到2017年3月間,多次在兩人位於桃園區、蘆竹區住處發生性關係,被發現後女友反控邱男性侵,邱男出庭時強調「我們是你情我願」,兩人交往時大概每週有3次性行為,他都是從後面來或是口交,而少女出庭時也曾說「有幾次在我家,當時家裡都有人在」,但她卻從未向家人求救或報案。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少女行為不符一般遭受性侵的常理,加上全案僅有少女單方面指控,無其他積極證據可證明邱男有性侵,但由於少女年僅15歲,邱男仍涉犯「刑法」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偵結予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