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狂剛出獄又公然「遛鳥」 再判10個月徒刑
柯姓男子多次在公園及學校「露鳥」被逮,去年底才出獄又再犯,法官再判他10個月徒刑。(記者李立法翻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柯姓男子多次在公園及學校「露鳥」被逮,並被判刑8個月,去年12月底才出獄,今年2月間又跑到縣立體育館2樓平台當眾「遛鳥」,經警方逮捕送辦後被檢方依公然猥褻罪起訴,法官認為柯男不知反省一犯再犯,應加重其刑,判處10個月徒刑,可上訴。
從事印刷工作的61歲柯姓男子,習慣性在屏東市的公園及學校當眾祼露下體,嚇壞路過民眾,是警方頭痛人物,雖無攻擊別人的紀錄,但去年服刑出獄後仍然到處「遛鳥」,讓不少學生家長擔心,是一顆不定時炸彈,建議相關單位必要時應強制送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