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累犯又襲奶 法官判他強制治療

性騷擾累犯李姓男子又伸鹹豬手當街襲胸,法官判他緩刑其間應接受強制治療60小時。示意圖,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李姓男子無法克制性衝動,屢對女性伸出鹹豬手,舉凡性騷擾、猥褻、妨害風化等罪均犯過,2016年經過台北市萬華一家幼兒園前,看到身材姣好的女子小蘋(化名)迎面而來,一時凍未條,光天化日之下襲乳,當場被扭送法辦,台北地院法官雖考量他自我控制力不佳等精神問題,給予緩刑3年,但採納檢察官建議,判他應接受強制治療60小時,避免再犯。
判決指出,李男自23歲起就出現思覺失調等精神病癥,常有幻聽、被害妄想、衝動控制力弱等狀況,與現實脫節,社會認知能力不足,智力退化,屢屢犯下性犯罪,危害女性。
2016年10月間,李男騎腳踏車經過一家幼兒園前,看到身材火辣的小蘋,突然又克制不住衝動,伸手襲胸,小蘋不甘受辱,立刻報警處理。
李男雖然承認犯罪,但經三總醫院精神科鑑定後,認為他犯案時精神狀態不佳,辨識行為能力明顯低落,輕度智能不足,對社會評估力降低,判斷力也不成熟,易做出不適切言行。
此外,李男犯後精神不穩定,連續數天自殘,去年更因病狀惡化,轉到精神科急診病房治療。
法官考量他的心理狀況,判拘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並給予緩刑3年,雖然免關,但為了避免他再危害其他女性,判他在緩刑期間進入檢察官指定的醫療機構,接受60小時的精神治療。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