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狠輾律師與妻子奪兩命 莽夫一審判死刑
涉嫌開車伏撞妻子與律師的男子洪當興(戴安全帽者),今下午台南地院判洪嫌死刑。(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首次上稿 17:17
更新時間 17:48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06年7月17日下午發生在台南地方法院西側門人車通道的駭人車禍命案,造成開庭律師黃政雄與委任女子李怡慧兩人重創身亡,涉開小貨車兇狠撞死兩人的李怡慧丈夫洪當興,去年被台南地檢署依故意殺人罪嫌起訴求處死刑;今下午台南地院判洪嫌死刑。
台南地院表示,這件車禍是律師在台南地院區內第一件遭當事人撞死的慘案。
檢方起訴指出,洪當興(44歲)之前因訴請離婚,台南地院安排在去年7月17日下午於該院調解,洪妻李怡慧委任律師黃政雄於當日下午偕同出席,開調解庭時,洪當興不滿黃政雄為李怡慧主張關於子女監護權歸屬等事項,黃並質疑洪在訴狀所述內容與事實不符,因此心生怨懟。
調解結束後,洪當興在地院與地檢署之間車道駕駛自小貨車由北向南行駛,他見黃政雄與李怡慧2人沿同方向靠左側並肩步行前往健康路方向走,從2人後方見黃政雄與李怡慧言談間手勢動作,使他憶起與李怡慧相處時產生的不愉快,及調解時妻子對其說話態度及口氣,讓洪更加憤恨盈胸,竟基於殺人犯意、重踩油門加速從後衝撞李怡慧與黃政雄,並從兩人身上輾壓過去,黃政雄受肋骨骨折併氣血胸,當日送醫急救仍傷重不治;李怡慧則因頭頸胸腹部撞挫輾壓傷併頸椎、雙肋多處骨折、骨盆骨折、氣血胸、肝腎撕裂傷併肺葉切除、腎臟摘除等,延至7月19日不治。洪當興在開車衝撞倒兩人後,有下車撥打電話報警處理。
檢方表示,被告洪當興與律師黃政雄並不認識,僅因其妻委任參與調解,黃政雄本於律師職責為李女主張權益,竟遭被告懷恨在心,路途中故意駕車從後猛烈撞擊被害2人並予以輾壓,造成兩人傷重不治,被告仍執詞狡辯是過失所為,其手段兇殘、無悔改之意,不尊重生命之情可見,請法官判處極刑。
監視器拍下男子洪當興駕紅小貨車從後衝撞律師黃政雄(左前右)與洪妻李怡慧(左前左)。(記者王俊忠翻攝)
遭撞冤死的黃政雄律師、女子李怡慧兩人家屬委任的四位律師對台南地院判凶嫌洪當興死刑都表達肯定之意。(記者王俊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