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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吃40張檢舉罰單!警政署擬明年宣布輕微違規可否勸導就好

大部分民眾都不樂見到交通罰單,警政署將於107年1月7日對外正式說明,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事件是否可用勸導取代開罰。(資料照,記者陳燦坤攝)

大部分民眾都不樂見到交通罰單,警政署將於107年1月7日對外正式說明,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事件是否可用勸導取代開罰。(資料照,記者陳燦坤攝)

2017/12/10 23:1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大部分民眾都不樂見到交通罰單,據媒體報導,桃園有位民眾被檢舉魔人盯上,6天內就吃上40張罰單,先前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有條提案,認為輕微交通違規可用勸導方式取代罰單,政府排定該提案將於2018年1月7日正式回覆。

根據《TVBS》報導,桃園一位在自家門口違規停車的民眾,被每2小時就進行檢舉的檢舉魔人盯上,不到一星期收到40張罰單,市警局交通隊會依照收到的照片數逕行舉發,讓受罰民眾相當困擾,有其他民眾表示「檢舉的人滿無聊的」、「第一次違規可勸導就好」,但有民眾持相反意見,認為「不要違規就不會有人檢舉」。

2017年9月27日有民眾在網路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案指出,「交通開罰應修法回歸執法單位取締,經民眾舉發者應採勸導通知,非逕行開罰」,提案兩天內就獲得5222名民眾覆議通過,交通部於同年11月27日回應指出,現行法令已有規定情節輕微的交通違規事件,在未嚴重危害交通秩序、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勸導代替開罰,對此提案已發函警政署,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案件適用該行政法。

但交通部提到,民眾舉發案件的情節輕重依然交付警察機關認定,因此對於違規情節輕微的舉發案件,是否都要寄送勸導通知單,排定警政署於107年1月7日對外正式說明,但檢舉魔人希望,政府能夠清楚告知「勸導幾次要開罰」,否則「還要我們檢舉幹嘛?」。

先前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有條提案,認為輕微交通違規可用勸導方式取代罰單,政府排定該提案將於2018年1月7日正式回覆。(圖擷取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先前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有條提案,認為輕微交通違規可用勸導方式取代罰單,政府排定該提案將於2018年1月7日正式回覆。(圖擷取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對於收到被檢舉的罰單,有民眾表示「檢舉的人滿無聊的」。(圖擷取自TVBS)

對於收到被檢舉的罰單,有民眾表示「檢舉的人滿無聊的」。(圖擷取自TVBS)

有民眾認為被檢舉違規挨罰有理,因為「不要違規就不會有人檢舉」。(圖擷取自TVBS)

有民眾認為被檢舉違規挨罰有理,因為「不要違規就不會有人檢舉」。(圖擷取自TVBS)

檢舉魔人希望,政府能夠清楚告知「勸導幾次要開罰」,否則「還要我們檢舉幹嘛?」(圖擷取自TVBS)

檢舉魔人希望,政府能夠清楚告知「勸導幾次要開罰」,否則「還要我們檢舉幹嘛?」(圖擷取自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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