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譏「生不出蛋的雞」 人妻訴離法官判准
蘇姓人妻遭老公嘲笑是「生不出蛋的雞」,因老公賣掉兩人住所後便音訊全無,夫妻分居4年多,新北地院(見圖)認定夫妻已名存實亡,判准兩人離婚。(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蘇姓人妻,指控黃姓老公常為小事大發雷霆,將岳父、岳母與她趕出住處,還嘲笑她是「生不出蛋的雞」,賣掉兩人住所後便音訊全無,夫妻迄今已分居4年多,因而訴請離婚;而黃男傳喚未到,也未提出書狀答辯,新北地院認定夫妻已名存實亡,判准兩人離婚。
蘇女指控,與老公於95年結婚,為減輕她的經濟負擔,老公同意岳父、岳母可跟他們一起居住,前半年相處還算和睦,但之後老公就常對岳父母大小聲,還將電視音量調到最大聲,爸媽為了怕與老公碰面,都儘量留在房間,但丈夫竟變本加厲,以找不到適合鍋子煮泡麵為由,怒嗆要他們3人搬家。
她不堪精神折磨,與雙親搬到林口,1個月後老公前來道歉,她心軟又答應搬回去住,爸媽則搬到對門姊姊家,因她喜愛外甥並探望父母,所以常往姊姊家跑,此舉又引起老公不滿,常將家門反鎖,還把她的衣物當垃圾往外丟,害她只能住姊姊或同事家,身心俱疲的她只好到住家附近租屋準備國家考試。
蘇女說,102年間,她又因老公道歉返家居住,未料不到4個月老公又故態復萌,不但賣掉房子,還將她的衣物用垃圾袋打包,再以簡訊通知她把東西帶走,自此就再也沒打過電話或提供生活費了。
蘇母證稱,女婿對他們愛理不理,常罵女兒,也不會叫他們「爸爸」、「媽媽」,他生氣還把泡麵灑得滿地都是,她和先生都很害怕。
法官認為,黃男婚後常對妻子與岳父、岳母出言不遜,102年4月間還逕自出售夫妻婚後住所,兩人分居迄今,認定夫妻名分已名存實亡,判准兩人離婚,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