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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喬安服社會勞動抵刑期 今至北檢繳體檢報告

已轉型為藝人的「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今年4月因偽證罪被台北地院判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但獲准可服社會勞動折抵刑期,劉喬安今天再至北檢繳交體檢報告,未來可能被安排到清潔隊或育幼院勞動。(圖片翻攝自劉喬安臉書)

已轉型為藝人的「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今年4月因偽證罪被台北地院判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但獲准可服社會勞動折抵刑期,劉喬安今天再至北檢繳交體檢報告,未來可能被安排到清潔隊或育幼院勞動。(圖片翻攝自劉喬安臉書)

2017/06/29 14:22

〔記者謝君臨、錢利忠/台北報導〕已轉型為藝人的「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本名劉依函),今年4月因偽證罪被台北地院判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劉因未上訴全案確定;本月27日,劉向北檢執行科報到,獲准可服社會勞動折抵刑期,今再至北檢繳交體檢報告,未來可能被安排到清潔隊或育幼院勞動。

今天上午,劉喬安帶著眼鏡,穿著白色T-shirt前往北檢繳交體檢報告,面對現場媒體詢問,劉僅回「不好意思」,並未多談。

據悉,目前北檢的社會勞動服務,主要為清潔隊、育幼院工作,但也會視勞動人的專長來安排工作;劉喬安因曾任育幼院志工,並具備芳療師證照,未來可能被安排到清潔隊或育幼院勞動;對此,北檢執行科將再召開說明會,向劉喬安等近期要服社會勞動的人,說明並安排工作內容。

劉喬安3年前被週刊揭露從事援交,當時她控告週刊妨害名譽,並以證人身分出庭,證稱自己是去「賣酒」而非賣淫,被台北地檢署依偽證罪起訴;今年4月,台北地院判她3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她沒上訴而全案確定。

據指出,執行科會審酌聲請人的犯行、前科狀況、犯後態度、家庭和身體狀況以及社會觀感等等,決定是可以易服社會勞動,而劉喬安向檢察官提出聲請後,經檢察官審酌,獲准可服社會勞動折抵刑期,至於要做何種社會勞動,將由北檢觀護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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