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胸女兒辯「玩捏鼻子」碰到 狼父判刑4年8月
2017/04/13 21:14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獸父離婚後,和2幼女同住,卻自長女就讀國小六年級至國中二年級期間,以省冷氣費為由,要求與長女同房睡,卻趁機對她襲胸,獸父辯稱是和女兒打鬧、玩捏鼻子時,不小心碰到胸部,新北地院不採信其供詞,認定他猥褻長女298次,今判他徒刑4年8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102年7月至104年5月間,獸父利用與長女同房機會,趁長女熟睡時,伸手撫摸長女胸部,長女醒來撥開獸父的手,但仍繼續撫摸。
畏懼父親威嚴,長女並未馬上揭露此事,直到獸父因毆打長女,學校輔導老師前往關切,長女才說出被父親猥褻,輔導老師隨即通知生母報警處理。
獸父坦承曾撫摸長女胸部,一開始辯稱長女愛玩愛鬧,有時他想睡覺,才會推開長女叫她停,可能不小心碰到胸部,有時打鬧時,他也會伸進長女的衣服內,穿過衣領伸手捏長女的鼻子,才會因此碰到胸部。
審理時又改口說,因長女發育得比妹妹慢,他好奇為何姊妹發育會差那麼多?所以才伸手進去摸,超瞎的辯詞不被採信。